全球热资讯!12月2日20时-12月3日20时,浙江海宁市新增5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资料图)

关于海宁市新增5例

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的通报

12月2日20时-12月3日20时,海宁市新增5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其中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居家隔离发现2例、社区筛查发现1例、卡口拦截发现1例。

请广大市民不要恐慌,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每3天进行1次常态化核酸检测(重点行业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对象按规定频次进行检测),主动接种疫苗,共筑防疫屏障。

省外来(返)海宁人员要落实提前报备制度,并严格实行“落地检+三天三检+三不”的健康管理措施。“落地检”后第二天开始实行“三天三检”,“三天三检”完成前不聚餐、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出入公共场所,允许在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超过24小时未进行核酸检测的,“健康码”赋黄码。“三天三检”均为阴性的再纳入属地常态化核酸检测。

后续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海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

关键词: 法律法规 公共场所 新型冠状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