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拖欠工资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北京4家企业被通报

关于向社会公布2022年第四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北京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现决定对以下4家企业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进行公布。


(资料图)

一、广州中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拖欠工资案件

单位名称:广州中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人:水江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8A80XY,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00号楼6层601。

2022年5月31日起,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续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广州中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

经查:广州中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拖欠王x、刘x等50人2022年4月至2022年5月工资合计1213950.79元。2022年8月26日,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于2022年9月6日前支付劳动者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由于2名劳动者就欠薪问题已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处理,2022年10月9日,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该公司支付王x、刘x等48名劳动者工资1187481.93元,并按应付工资金额50%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593740.97元。该公司未履行行政处理决定。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行政处理决定复议、诉讼法定期限届满后,就该公司应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及赔偿金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北京捷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单位名称:北京捷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万年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318081111E,住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怀北路308号。

2022年6月10日起,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续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北京捷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

经查:北京捷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自2021年2月至2022年5月先后拖欠崔xx、王xx等24名劳动者在北京友谊品创酒店装修工程务工的工资,合计919634.40元。2022年9月7日,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收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5日内支付劳动者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2022年11月14日,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该公司支付崔xx、王xx等24名劳动者工资919634.40元,并按照应付工资金额50%的标准加付赔偿金459817.20元。同日,对该公司经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0000元。该公司未履行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

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行政处理决定、行政处罚决定复议诉讼法定期限届满后,就该公司应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赔偿金及应缴纳的罚款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深圳骏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单位名称:深圳骏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立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564J4Y,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A座26层2610-B5)。

2022年6月13日,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者投诉,反映深圳骏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

经查:深圳骏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密云区阳光城溪山悦项目施工期间,拖欠董、高x等14名劳动者2021年3月至2021年10月工资498205元。2022年7月19日,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收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3日内支付劳动者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并且工程施工过程中,该公司收到施工总承包单位华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五次人工费转账,都被转到私人账户,没有用来支付董xx、高x等14名塔吊工人的工资,该公司涉嫌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022年10月27日,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22年11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密云分局予以立案。

四、北京嘉事德威治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工资案

单位名称:北京嘉事德威治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晨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MA04GYKQ0G,住所: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大杜两河村西场院内002室。

2022年7月29日,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北京嘉事德威治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

经查:北京嘉事德威治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拖欠王xx、刘xx等15名劳动者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的工资,合计169705.30元。2022年8月10日,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前支付劳动者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2022年9月8日,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公司经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9000元。2022年10月25日,对该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该公司支付王xx、刘xx等15名劳动者工资169705.30元,并按照应付工资金额一倍的标准加付赔偿金169705.30元。该公司未履行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

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行政处理决定、行政处罚决定复议诉讼法定期限届满后,就该公司应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赔偿金及应缴纳的罚款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6日

关键词: 人力资源 有限公司 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