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绵阳城区一火锅店使用“地沟油”!多人获刑
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的生命安全
但绵阳一家火锅店
【资料图】
却利用客人吃剩下的锅底残渣
自制成“老油”
后出售给顾客食用
近日
涪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
这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案情介绍
2022年3月以来
王某、罗某某、叶某某、李某四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在绵阳市涪城区滨河南路东段共同经营的“某重庆老火锅”店内,将客人吃剩的火锅锅底进行回收,对锅底残渣进行过滤后自制成“老油”,后按一定比例将“老油”添加到火锅锅底中出售给顾客食用。
2022年10月13日
绵阳市涪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绵阳市涪城区公安分局民警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将被告人之一的李某现场挡获,并查获上述自制“老油”一桶(80斤)。很快,其余三人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
处理结果
涪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罗某某、叶某某、李某使用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制造食品并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本案犯罪事实系四被告人共同实施,四人作用相当,不宜区分主从。四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其中,被告人王某、罗某某、叶某某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终,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判决四名被告人均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到一年三个月不等,缓刑二年到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三万元。禁止四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等有关的活动。
法官提醒
针对本案,承办法官表示,“地沟油”是使用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通过加温、除杂、除臭、过滤等工序进行提炼,是一种质量极差、极不卫生的非食用油。以上案件中“老油”即属此类。“地沟油”不仅极不卫生,长期食用还会破坏人体的白血球和消化道黏膜,引起食物中毒甚至致癌等严重后果。
多年来,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由于利益的驱使,部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以上这起刑事案件,不仅让被告人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更是对广大经营者予以警示,希望广大经营者都不要触碰食品安全这条红线,任何越线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绵报融媒记者 邓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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