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报】宁夏各县区全面取消落户限制,这些人将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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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根据人社厅等9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我区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全面落实县城取消落户限制,实现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工便捷落户。
记者了解到,我区将提高县域就业质量。围绕县域重点产业和城镇化建设,加快培育就业帮扶车间、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新办环境友好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提升县域就业承载力。在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中落实以工代赈吸纳农民工占比15%和劳务报酬占比30%的要求,为农民工提供更多就近就业机会。
在提升技能培训质量方面,以就业为导向,持续实施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围绕当地企业、园区、特色产业等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实施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聚焦全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区、移民安置区,培训脱贫劳动力4000人以上,培养“乡村建设带头工匠”500人以上。鼓励农民工自选机构并垫付培训费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在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方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动县域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达标。跟进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挂钩政策,对吸纳外来农民工较多的县域给予财政倾斜支持。加快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保障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学位供给。
同时,将强化劳务品牌带动。引导县(区)大力培育具有本地产业特色的劳务品牌龙头企业,提升劳务品牌带动就业创业能力。结合各地区实际,大力支持“中宁枸杞技工”“泾源家畜饲养工”“海原司机”“金盾保安”“东耀家政”等具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劳务品牌壮大升级。
此外,我区还将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引导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多渠道灵活就业,培养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致富带头人,打造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和培训补贴等政策。(记者 裴艳)
来源:新消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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