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用水枪射警察持续近3分钟,乱港组织成员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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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叶蓝】香港从由乱到治迈向由治及兴,但仍有部分“黄丝”不死心,煽动闹事。近日,两名属于所谓“香港新秩序”组织的成员,因针对警员及TVB(香港无线电视台)记者射水而被捕。香港警方表示,不排除这起事件是有预谋的安排。

4月9日下午,因为疫情停办3年的九龙城泼水节再度重启。据香港《星岛日报》13日报道,6名男子在庆祝过程中不断用水枪及水瓶近距离向警察及媒体工作者射水,两名警员转身躲避时,穿黑外套和绿衫的男子仍冲出封锁带追着警员狂射,并转身面对同党举起“V”字胜利手势,嚣张狂吼。整个射水过程持续近3分钟,此后他们将这个过程制成视频,加入煽动性字眼,上传网络平台。

12日,九龙城警区重案组人员分别在红磡区及九龙城区以涉嫌“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拘捕25岁的曾姓男子及另一名26岁本地男子。被捕的其中一人绰号为“勇狗”,是“香港新秩序”核心成员,也是“黄丝黑暴”余党。

“香港新秩序”先后于今年2月3日及2月5日晚上,涉嫌在旺角阿布泰国生活百货做出喧哗及滋扰行为。旺角警区反黑组经调查后,先后一共拘捕5名男子,其中包括“勇狗”。资料显示,部分被捕分子曾经参与2019年的“黑暴”集会。

对于此次泼水节射水事件,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法学教授傅健慈称,相关人士行为触犯《公安条例》的“公众地方扰乱秩序行为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5000港元及监禁12个月。此外,他们用水喷射警员头部,以及用水枪围攻正在执勤的警员,可致遇袭警察的身体受到伤害,触犯《侵害人身罪条例》的“意图犯罪而袭击或袭警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两年。

有分析称,香港国安法实施后,一些“黑暴”余党利用社交媒体、文化艺术等“软对抗”方式,仍在持续贬损国家,煽动港人对中央及特区政府产生仇恨。保安局局长邓炳强13日表示,国安法涉及的四类罪行条例清晰,包括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该法实施了近3年,已拘捕250人,截至3月底,共检控151人,已审结的71人全部入罪,即百分百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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