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今年一季度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诈骗犯罪109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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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高检5月6日消息,检察办案发现,当前诈骗犯罪依然多发,手段不断翻新,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检察机关依法加大惩治力度,2023年一季度共批准逮捕诈骗犯罪10923人,在所有罪名中位列第2位;提起公诉18146人,在所有罪名中位列第5位。
最高检介绍,该类犯罪主要呈现三方面特点。
一是涉及面广,多与市场需求紧密相连。诈骗犯罪形式不断翻新,除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套路贷诈骗等传统常见多发的诈骗类型外,养老诈骗、医保诈骗、收藏品诈骗等新类型诈骗不断涌现、名目多样,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的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专门针对老年人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是组织化、规模化特征明显。检察机关起诉的诈骗案件中,五成以上为共同犯罪。诈骗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层级式管理、自成体系。有的成立专门公司,以所谓“合法公司”为掩护,租用高档写字楼,设立多个部门或岗位,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宣传、招聘,采用企业运作模式管理。
三是犯罪手段趋于智能化,隐蔽性强。从办案情况看,以往单纯利用电话实施诈骗的场景,开始更多向互联网转移,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被用于实施诈骗的各个环节。传统的现金交付逐渐转变为利用网上银行、支付平台转账。有的通过网络单线联系,互不见面,进行流水线式的诈骗活动。网络环境下的诈骗行为传播范围广、速度快、受骗人员多,犯罪成本低、容易复制,既增加了办案成本,也加大了犯罪打击和预防难度。
最高检表示,针对案件特点和反映的问题,检察机关坚持重点领域专项打击与常态化打击相结合,加大依法惩治力度。鉴于诈骗犯罪呈现团伙化、专业化趋势,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从严惩治的基础上,对其中参与程度低、危害不大的从犯、胁从犯,有认罪悔罪、积极退赔退赃等情节的轻罪案件,依法从宽处理。
澎湃新闻从最高检了解到,2023年一季度,检察机关对涉嫌诈骗犯罪的,依法不批准逮捕9630人,其中无社会危险性不捕3936人;不起诉4238人,其中相对不起诉3164人。
与此同时,最高检还介绍,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建立了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在制度建设、信息交流、证据标准等方面形成了长效合作机制。完善追赃挽损协调机制,努力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主动加强与金融、电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以及互联网企业的常态化联系和实质性协作,督促落实监管、监测、提醒责任,推动形成惩治网络犯罪的系统合力。
此外,检察机关通过类案办理,着力发现案件背后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充分运用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行业完善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促进源头治理。针对有的被害人认知能力不足、分辨能力差、防范意识不强,有的被害人贪图小便宜、急功近利,受蒙蔽而掉入诈骗陷阱等现象,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广泛宣传防范电信诈骗知识,结合典型案例释法说理,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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