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成解除!南宁市青秀区法院与停车收费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有悖公平公正 焦点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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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与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建“执行+智慧停车”联动协作机制。5月8日、5月10日,两家单位先后发布相关信息,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在23日举行的南宁市优化调整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新闻发布会上,南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宁表示,青秀区法院与慧泊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承诺开辟绿色通道,给予“四个优先”的待遇,有悖于公平公正的原则。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应当对某个特定企业特定主体给予特殊照顾、特殊承诺,应当秉持公平公正、平等对待的原则。5月19日,自治区高级法院经过审查,责成青秀区法院与慧泊公司解除了《合作备忘录》。

对网友质疑,慧泊公司是否会通过签署《合作备忘录》,借助法院追讨停车欠费,或者将拖欠停车费的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黄宁介绍说,经南宁市核实,目前青秀区法院没有收到慧泊公司因停车欠费而提起的诉讼,也没有人因停车欠费而直接被青秀区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只有当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具有法定情形的,才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南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宁表示,青秀区法院与慧泊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初衷是为了利用慧泊公司的停车收费系统,查找被执行人信息,提高执行到位率,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但青秀区法院这种做法很不妥当。针对此事反映出来的问题,全市法院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守牢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总台记者 许大为 唐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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