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启动自然灾害救助III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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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以来,我省哈尔滨、牡丹江、伊春、齐齐哈尔4个市(地)的21个县(市、区)遭受风雹和洪涝灾害,其中哈尔滨、牡丹江洪涝灾害较为严重。为全面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鉴于灾情有关指标已达到《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启动条件,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2023年8月4日23时启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III级响应。

来源:黑龙江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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