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食堂档口因不涨价被罚?校方:中止外包

9月3日,有网友称

广州一高校食堂档口


【资料图】

因其每份饭售价低于13元

遭到食堂管理方罚款

该网友晒出了两张图片,其中一张显示是一张通知单,名称是《广州芳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处罚通知》罚款原因是“饭类价格低于13元,屡教不改”,处罚则为“给予经济处罚300元”。在一张微信聊天截图一名备注为“周经理”的人员,发出两张图片后称“明天再不改罚1000元”。

相关消息一出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对餐饮管理公司,此举表示不满!

据羊城晚报报道,事件发生在广州华立学院,档口“平安香扒饭”,位于学校C2食堂一楼。该食堂内各档口的餐食价格普遍在13-18元一份不等,也存在部分餐食的价格在20元以上,而“平安香扒饭”档口的大部分餐食为12元一份。

校方最新通报:中止饭堂外包

9月7日,针对“档口因饭菜低于13元不进行涨价被罚”一事,广州华立学院发布“关于学校C2饭堂网络舆情事件的通告”,指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学校于6日中止与饭堂承包方承包协议。C2饭堂将由学校后勤总务处及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自行经营管理。

对此,光明网在评论中表示:

对于寒窗苦读的莘莘学子来说,食堂饭菜价格本来就不应该过高,更不能因商家拒绝涨价就对其进行处罚。虽说是承包商所为,但学校也应履行监管责任,时刻关注学生们的实际需求,不能“一包了之”、做个不闻不问的“甩手掌柜”。食堂更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提供健康、卫生、营养的高质量饭菜上多下功夫、“做文章”,而不仅仅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眼睛只盯在钱上。

已有地方发文:

高校学生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

记者注意到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发文

高校学生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

山东省教育厅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的意见》中指出:

高校(包含公办、民办)学生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

自主经营的,要保本运营;引入社会力量建设、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应微利运营,并逐步过渡为自主经营;

控制饭菜价格;

学生食堂一律在售卖窗口明码标价单品饭菜价格;

引入社会力量建设、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学生食堂饭菜价格,不得明显高于自主经营学生食堂同类同质同量饭菜价格。

中国青年报(整理:张小松)综合:羊城晚报·羊城派、新快报、大洋网、光明网、山东教育发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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